2019年5月27日上午9时,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合浦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林文辉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林文辉先后任合浦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合浦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合浦县交通局任职时,还兼任合浦县交通项目办主任。被告人林文辉利用手中职权的便利,在任公职期间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473万元。
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林文辉在任合浦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了庞某、潘某、宋某、童某四人(上述四人均另案处理)共计70万元,被告人林文辉通过收受金钱等好处,为他人在业务上提供特别“关照”。
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林文辉利用合浦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及合浦县交通项目办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了张某、陈某、黄某、廖某等十人(均另案处理)共计403万元,通过指定工程项目等方式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2018年11月7日,被告人林文辉被查获归案。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已被掌握的145万元赃款和未被掌握的328万元款项,并在案发后委托亲属、朋友代为退出赃款367.45万元。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当庭进行质证、认证,被告人并作最后陈述。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择期宣判。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天,北海市纪委、海城区纪委、北海市边检站组织了165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近年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功能,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受到警醒、廉洁守法,以此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该院已配合北海市纪委组织开展了7次旁听庭审活动,参加党员干部600余人,增强了接受教育人群的针对性,切实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析法、以审促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