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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三忠贪污受贿案
作者:黄宇倩  发布时间:2019-04-23 16:10:0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4月17日上午九点,海城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雷三忠涉嫌受贿、贪污一案。雷三忠原为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因涉嫌受贿贪污于2017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被告人邓允武涉嫌行贿及职务侵占一案也在当天合并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雷三忠在任职期间受邓允武请托,保住其担任公司法人的银穗公司名下闲置土地不被北海市人民政府收回,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过程中,利用其职务便利,为邓允武的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受邓允武好处费1213万元。

2007年,雷三忠与另外两人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国有的土产进出口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并土产公司串通,通过诉讼规避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过户目的,以200万的价格非法占有土产公司4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告人雷三忠明知该土地使用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过户的情况下,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使土产公司名下的土地顺利办理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后雷三忠与润来公司其他二人将该土地以1800万元价格转卖给他人,各分得600万元赃款。

同案中,被告人邓允武在担任北海银穗经济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雷三忠等人职务上的便利,将银穗公司原本应被政府收回的26亩闲置土地变为私有,并以每亩18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将收益中的1213元行贿给雷三忠,因行贿取得的非法所有归个人所有,又利用自己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将属于公司的土地收益836.4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三忠、邓允武查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雷三忠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又伙同他人侵吞数额特别巨大的公共财物。邓允武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又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土地收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公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当天,海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北海市中医院三十余名干部职工到庭旁听了庭审。

来源:海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韩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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