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5执1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法院廉政监督卡一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