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坤、郑年利: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付碧涛与被执行人郑坤、郑年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5执1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法院廉政监督卡、(2018)桂05执148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8)桂05执1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各一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