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冠宇与被执行人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公司人员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5执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