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北海尚源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居公司)破产管理人竞任评审会,在全区法院中首次以评审会方式竞任评选“执转破”案件的破产管理人, 13家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现场“面试”,竞任该案破产管理人,北海中院审委会委员及该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北海中院副院长廖辉凯主持。
申请人申请对尚源居公司破产清算审查一案,经组织听证初步查明,北海两级法院受理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86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13亿余元。该公司提供材料证实公司经诉讼有118份生效判决确认债务本金、利息共15亿余元,未经诉讼确认的债务163宗共3.59亿余元,债务涉及拖欠工程款、借款、购房款、购地款等纠纷类型,标的额特别巨大,初步判断尚源居公司已资不抵债。相关案件矛盾尖锐、涉及面广,维稳压力大,该破产清算审查案件属重大疑难复杂情形,为此,北海中院经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并决定以公开竞争、择优选用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13家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广西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经向法院申报书面材料后,现场参加了竞任。各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分别进行限时十分钟的竞争演讲,阐述其在执行转破产审判领域的优势和经验,评审委员会委员现场打分,下一步将综合考虑破产管理人针对专业水平和从业经验等方面提供的材料及自评分,最终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当选和备选破产管理人。
采取竞争、评审方式选任管理人是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层面对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广西法院属首次。通过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一方面更好体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宗旨,另一方面让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职业责任感强的破产管理人“上岗”,将为执转破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在此次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基础上,北海中院拟于近期制定《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指定办法》,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