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05执恢17号之一
王仁献、王宗泉、李钊:
你们与方良斌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桂05执恢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