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银海区法院速裁庭法官就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今年第一份司法确认裁定书,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权。
据了解,在今年10月10日下午,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世纪大道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行驶至北海艺术学院路段时,实施右转弯,在右转弯的过程中适遇谢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由西往东直行至此,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取证,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谢某无责任。
10月29日,在交警部门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胡某承担谢某前期住院治疗费14500元;另外再赔付20000元作为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协议当天已支付10000元,剩余10000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履行后,双方就此事故再无任何经济纠纷、互不追究。”协议签订后,胡某陆续依约支付谢某前期医疗费14500元及后续费用10000元,剩余10000元因未到期,故未予支付。
但是,谢某却存在一个顾虑,担心如果胡某不按约定支付剩余10000元,那谁能去执行这份调解协议呢?为此谢某拿着调解协议前来法院咨询,银海区法院立案法官详尽地将司法确认程序告知谢某。谢某于11月1日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次日,谢某拿到裁定书后,满心欢喜地说:“感谢法院为民办实事,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我的赔偿款终于有保障了!”
今年以来,银海区法院大力引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成立诉前调解中心,采取退休法官调解、委托委派调解等多种诉前调解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把司法服务窗口前移,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了亲民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