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09:04:14 打印 字号: | |
  (2018)桂05执异375号

南宁市汉佳商务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异议人林强、被执行人钦州市型钢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因你公司人员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5执异375号执异申请书一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证据材料一套、举证通知书一份,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联系我们

  • 电话:0779-3963035
  • 案件咨询电话:0779-3963205、0779-3963206、0779-396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