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首次运行使用,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分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通过三方远程音视频系统,“足不出户”又“面对面”地完成了庭审全过程。被告人的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双方亲属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法指控:被告人杨某维和陈某辉、陈某勇、陈某先(以上三人均判刑)等人在北海大道某酒店喝酒后准备离开。陈某辉、陈某勇步行到酒店附近看到被害人潘某慧(女)独自一人行走,便上前拍打其肩膀。被害人潘某慧大声呼叫并走回停车场。为此,被告人杨某维、陈某辉、陈某勇、陈某先与潘某慧呼叫而来的5人发生打斗,打斗中,被告人杨某维持刀捅伤潘某慧和参与打斗的5名被害人,后杨某维与同伙一起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告人一伙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微伤。
公诉机关还通过远程音视频系统出示了案发当时监控录像等证据,被告人针对相关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诉讼参与各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全过程。
在北海中院审判庭内,主持庭审的法官及辩护人、委托代理人通过各自座位前方的电脑可见诉讼参与各方,审判庭内两个大显示屏上以分区域展示方式,清晰呈现法庭、公诉机关庭审室及看守所远程庭审室内的情况。在看守所远程庭审室,被告人也通过显示屏实时看到法庭及检察院庭审现场画面,听到同步声音。审判员及辩护人、公诉人、被告人,通过三方远程音视频实时同步传输的方式,实现语音、图像、物证展示等实时多项信息交互,开庭过程中各画面可根据发言情况切换,证据材料通过示证展台顺畅展示,所有庭审程序借助网络及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呈现,处于不同地域的人员如“面对面”一般完成开庭审判。
庭审结束时,书记员远程将庭审笔录传送到看守所庭审室,法警打印交由被告人签字画押后带回。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今年以来,北海中院依托新审判综合楼的建设,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与检察院、看守所三方合力打造北海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启了远程视频庭审的新模式。该系统依托信息技术,可大大缩短法官、书记员庭前准备时间,有效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尤其是在缓解法院警力紧张、缩减往返路途时间、减少押解过程风险等方面力竿见影,是当前“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