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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海城区法院集中宣判7起涉毒案件
作者:韩唐琦  发布时间:2018-06-28 09:17:07 打印 字号: | |
  • 6月26日,海城区法院对被告人陈诚等7人犯贩卖毒品罪7案进行集中宣判
  • 6月26日,海城区法院对被告人郑喜富(左)、吴延武(右)犯贩卖毒品罪进行公开宣判

42届联合国大会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海城区人民法院以此为主题,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组织旁听涉毒案件庭审等系列禁毒宣传活动。


6月26日上午9:30,海城区法院对7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7案7被告人均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7名被告人被海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据悉,此次集中宣判的7名被告人中,有5人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过刑罚。2017年12月6日晚,被告人陈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被公安机关在交易现场当场抓获,并收缴到0.69克冰毒。经鉴定,在毒品冰毒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海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甲基苯丙胺0.69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陈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贩卖毒品罪,是累犯且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海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今年,海城区法院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力度,截至 6月26日,共受理涉毒案件48件48人,审结45件45人,涉毒犯罪类型包括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有效震慑和打击了毒品犯罪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更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为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在6月20日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郑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庭审上,北海市第六中学的70余名师生受邀到场旁听了庭审,审判长还特别对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构成贩毒罪的情形、未成年人犯贩毒罪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进行了普法教育,以案说法有效提高同学们知毒、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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