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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2 09:44:43 打印 字号: | |
  (2018)桂05执异300号

北海侨兴房地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南光企业集团公司:

  你们公司与异议人洪伟英、钟承健、钟春、钟燕、钟承斌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人员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5执异300号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审委回避权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各一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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