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没想到黎法官这么快就帮我拿回来了,真是太谢谢了。”5月29日,一位来办理结案手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廖某拉着合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黎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执行双方当事人是街坊邻居。2014年11月,被执行人包某夫妇以装修房子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廖某借了7万元。此后,被执行人包某夫妇仅支付了两次利息后就没再还钱。
廖某多次催促包某夫妇还款无果,无奈于2017年1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包某夫妇归还廖某借款本金7万元及该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包某夫妇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受理执行案件后,承办该案的黎法官迅速采取网上查控等措施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经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包某夫妇名下分别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但分布于三个不同的银行。为避免扣划财产时,被执行人将其余款项转移,黎法官安排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同时前往三个银行采取划扣措施,终于成功扣划三个银行的存款共计105140元。
截至划款当天,执行标的额应为129199元。念及邻里之情,廖某表示扣除执行费后把扣划的款项给她后案件就此了结,其余款项她主动放弃。
“廖阿姨,你腿脚不便,如果实在不便过来法院签字,我们可以安排工作人员送到家里给你签字。”
“怎么能不来,我自己来签,不用你们再跑一趟,而且我还要当面感谢你们呢。申请执行之后不到20天,这笔钱就回到我手中了。”
“不用谢,这是我们作为执行法官的职责所在,尽心尽力尽快让生效判决得以履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