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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全民禁毒月第一枪 银海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毒案件
作者:杨祖顺  发布时间:2018-05-23 09:17:23 打印 字号: | |
  • 北艺160余人师生旁听庭审
  • 庭审现场
  • 苏某接受询问
  • 苏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宣判
  • 罗某贩卖毒品案宣判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人民群众拒毒防毒意识, 5月22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苏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罗某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获刑。当天,该院邀请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师生160余人观摩涉毒案件庭审。

为免费过毒瘾容留他人吸毒 苏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8年2月5日,苏某在其位于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某村家中容留吸毒人员张某、曾某、邓某与其一起吸食毒品海洛因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四人的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苏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贩卖0.1克毒品被抓 累犯罗某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7年11月10日15时许,罗某与张某电话联系后,在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文体公园空地处,以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海洛因(净重0.1克)贩卖给张某,交易完毕后即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检验,罗某贩卖的毒品中检出海洛因。

银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仍非法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罗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走进涉毒案件庭审现场 

“如此直观的毒品案件审判,还是第一次看到,让人感到震撼,也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要远离毒品,珍惜生命。”参加庭审观摩的北海艺术职业学院的一名学生小陈说道。

本次庭审观摩有效提高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师生的法律意识,给旁听人员打了一剂拒毒、防毒的预防针,为建设平安银海贡献了力量。

据悉,在全民禁毒月期间,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将开展禁毒系列活动,涉毒案件坚持快立快审,依法判决。同时,以法庭作为法律宣传的平台,突出宣传重点,加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人群对毒品危害性的认知,使禁毒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来源: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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