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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区法院执结涉七人劳动争议案
作者:杨祖顺  发布时间:2018-03-12 08:48:26 打印 字号: | |
  • 申请执行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 当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完成最后的手续并与法官合影

七名员工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被公司辞退,在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后,仍没有得到赔偿金。3月7日,这起劳动争议案在银海区法院的执行高压下得到完美解决,蒋先生等7位申请执行人人共收到赔偿金110560元。

2012年8月,申请执行人蒋先生到被执行人广西北海某冷冻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机房制冷操作工工作,月工资为3200元。但公司没有与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给蒋先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于2017年8月1日无故口头解除与蒋先生的劳动合同,没有支付蒋先生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2017年11月,经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审理,裁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000元。

因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然而,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蒋先生于2017年12月18日向银海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蒋先生的6名同事也是遭遇到这样的情况,先后向银海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收到执行立案申请后,该院高度重视,为此系列案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优先查询,优先执行。当日就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仍没有履行的意愿。后该案执行法官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在失信黑名单的高压下,公司的业务、法定代表人个人的生活均受影响,执行法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劝解,做其思想工作,从情理到法理,从公司发展到相关法律规定,最后被执行人答应协商履行事宜。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广西北海某冷冻公司赔于3月8日前支付给7位申请执行人赔偿金共计110560元。被执行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立即将全部款项转至法院专用账户,法院随之将赔偿款转到各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

7日下午,随着执行结案书的正式签订,这起涉民生劳动争议案圆满解决。

来源: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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