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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开启新篇章
作者: 钟昀怡  发布时间:2017-12-28 11:11:11 打印 字号: | |
  • 曾艳院长和庞学强书记为公馆法庭揭牌
  • 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左),合浦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右)为石康法庭揭牌

2017年12月26日,合浦法院石康法庭举行了乔迁新址仪式;同日,公馆法庭举行了恢复揭牌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庞学强,石康镇党委副书记陈世旺、公馆镇副镇长邱俊淇、陈奎等领导出席了仪式。仪式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新永主持。

喜迁石康新法庭

上午9时整,石康法庭乔迁仪式正式开始。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新永首先致欢迎辞,他对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单介绍了法庭新审判大楼的服务设施和功能布局。这是该院继星岛湖法庭新址落成后的再一个法庭乔迁新址,至此,该院的2个人民法庭新址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石康法庭新址毗邻国道209公路,交通便利,管辖石康、常乐、石湾3个镇民商事一审案件。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080件,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法庭新审判大楼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6年9月竣工,占地约3亩,建筑面积约1143平方米。大楼设置5个办公室,2个审判庭,搭配会议室、阅览室、接待室、机房、档案室等专用功能区域和用房,审判、诉讼、办公的环境大为改善。石康法庭办公楼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当事人的诉讼环境和基层干警的工作、学习条件,这也是合浦法院落实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一个重要举措。

恢复公馆老法庭

上午10时30分,北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宣布公馆法庭正式启用并进行揭牌,标志着已撤销13年之久的公馆法庭正式恢复运行。恢复后的公馆法庭将管辖公馆、曲樟、闸口3个镇的民商事一审案件。

原公馆法庭组建于1955年2月,是合浦法院成立的第一个人民法庭。2004年6月1日,合浦法院根据上级的要求撤销了公馆法庭。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基层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案件量不断增长,案件类型更加复杂和多元化,而且现有的法庭辖区过大、过于分散,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极为不便,其法庭布局日益不能满足群众诉讼活动的需要。为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的有效性,合浦法院报经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批准后,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恢复了公馆法庭,并于今日正式启用。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对公馆法庭的恢复使用和石康法庭的搬迁使用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殷切希望合浦县人民法院以公馆法庭的恢复和石康法庭新大楼的启用为新的契机,依法、平等、高效地处理每一个司法案件,为我县的全面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我县更好、更快发展!

北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在致辞中代表市中院党组对公馆法庭的恢复使用和石康法庭的搬迁表示热烈的祝贺。她要求,合浦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继续强化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做好巡回审判工作,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来源: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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