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伙同家人微信接参赌人员“六合彩”投注,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赌资数额达175470.76元。日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据悉,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叶某伙同父亲、姐姐(另案处理)在北海市银海区贵海路旁某缝衣店内,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提供现场收取赌资及微信钱包转账的方式为众多参赌人员投注非法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父亲、姐姐负责在缝衣店内收取赌资和写单,最后由叶某汇总做好统计表后统一通过网络上报给上家,并按约定从中获取利益。至案发时,共上报赌资175470.76元。
开庭当日,被告人叶某当庭请求法院重新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是一时被利益蒙蔽住双眼,从没想到收单赚取生活费会犯法,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营利为目的,以“六合彩”的形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叶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主动代其交纳罚金,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