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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敲响警示教育的警钟
合浦法院公开宣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有关政府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作者:钟昀怡  发布时间:2017-09-14 09:28:25 打印 字号: | |
  • 黄振才法官在上警示教育课
  • 宣判现场

8月30日上午,合浦县人民法院对原白沙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程某和原白沙镇人民政府出纳杨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程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杨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当天,该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联合县纪委组织有关政府机关的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经审理查明:2012年间,程某在管理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白沙镇所有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监督,疏于对白沙镇东海村委的两笔征地款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审查监督,致使该两笔征地款无人监管,被时任白沙镇东海村委会主任的黄某将其中的2848882.84元占为己有用于赌博输光,至今仍无法追回

2014年间,程某因当时白沙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账户印鉴不全、存入后难以取出,杨某和程某在均未请示政府领导同意和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先后两次越权擅自决定将征地款汇入黄个人账户,且事后也没有对征地款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追踪监督审查,某成功骗取国家征地款占为己有,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上述两被告人程某和杨某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审理该案的审判长黄振才结合案情,从职业道德、监督、管理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为旁听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旁听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自律自省,依法行政,这样才能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增强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从而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来源: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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