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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民一庭荣获“广西工人先锋号”称号
作者:韦丽苹  发布时间:2017-05-11 18:00:30 打印 字号: | |
民一庭合影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北海中院民一庭荣获“广西工人先锋号”称号,该庭副庭长魏玉芳作为代表出席颁奖会议并领奖。

 北海中院民一庭现有入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各5人,负责审理婚姻家庭、侵权损害、房地产、民事合同等类型案件。多年来,该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发展之路,审判绩效有了较大提高。2013至2016年,该庭新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74件,办结2027件,四年总结案率达89.14%。2016年,该庭审判员人均结案达62.5件,保持着全院人均结案第一的位置。

 坚持司法公正优先,兼顾诉讼效率与诉讼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两年来,该庭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疑难、复杂重点案件有197件;市委政法委、人大等相关部门督办案件有73件,能够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结果。2015年,民一庭就审理案件中所发现的北海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北海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向北海市人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两条,并制定了北海两级法院贯彻执行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05年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犯罪,营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4年设立全区法院系统第一个“劳模创新工作室”,以劳模的先进性带动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具体负责北海中院与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建立的“消费纠纷调处中心”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民一庭还具体负责北海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交通巡回法庭的工作。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在民事纠纷案中所占的比例增大,审理难、理赔难、救济难等突出问题,民一庭大胆探索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方法,通过借鉴先进法院工作经验,不断总结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成功经验,制定和健全了北海市两级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操作规程,统一了审理案件的司法尺度,避免了中院、各基层法院对同类型案件出现不同审理结果的现象,更好的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使北海市两级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机制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永葆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促进审判业务水平提升。近些年来,该庭连续两年(2013、2014年)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自治区级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称号,有4名同志获得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5年被区高院记集体三等功。2016年,有一份裁判文书文书获得全区法院优秀法律文书奖,一个案件被评为全区法院“精品案件”,副庭长魏玉芳获2016年度全区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韦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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