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北海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座谈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诫勉谈话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庄宗华指出:我市法院队伍作风纪律方面仍存在不少的问题,有的干警工作作风不严实,案件久拖不决,超审限审理。有的案件结案后未按时归档,有的不按时开庭,庭审纪律作风不严。有些干警执行公务不按规定着装,影响了法院形象。个别干警违反管理秩序,违反办案用车管理规定,违规使用办案车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法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自觉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新的应有贡献。庄组长对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要”:要认清形势任务,提高政治站位;要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突出加强司法责任制下的风险防控;要严格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庄组长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加强司法责任制下的风险防控,按照市纪委印发的《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实施办法》和《北海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诫勉谈话实施办法》,敢于担当,履行职责,加强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于明显违法违纪的,要敢于亮剑,不能让法院成为法外之地。
中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郑毓珍部署2017年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和全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的有关工作。
全市法院纪检组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汇报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对做好下一步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