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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中院开展首批法官助理、书记员集体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作者:苏爱苹  发布时间:2017-04-28 10:06:29 打印 字号: | |
  • 北海中院纪检组长庄宗华在集体廉政教育中讲话
  4月6日上午,北海市中级法院组织新上岗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集体廉政风险防范教育,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庄宗华作集体廉政谈话教育讲话,该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首批上岗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包括该院通过向社会购买聘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教育活动。

 庄宗华组长在讲话中谈到,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要做到遵守政治纪律、遵守办案纪律、遵守廉政纪律、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遵守财政纪律、防范工作失职行为和不得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行为,从严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同时向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上的新任职人员提出三点期望:一、要加强司法职业道德修养,做一个思想纯洁、有崇高追求的人。要坚守法治信仰,保持思想纯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增强“免疫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二、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权利与名利。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和前途,在如何对待权力这个重要问题上想清楚、想正确,始终怀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审慎用好权力,不能因为一念之差,一失足成千古恨。三、要时刻做到慎始、慎微、慎友。要慎始,自觉管住欲望;要慎微,自觉管住小节;要慎友,自觉管住亲友。正确认识“微”,高度警惕“小”,慎独慎微,防微杜渐,把牢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把握好八小时以外的时间,防止微恙成大疾,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庄宗华组长强调:身为法院工作人员,应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从严要求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重托。

 参加集体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同志们纷纷表示获益良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和生活的各方面纪律和要求,明确 了岗位的公正廉洁责任,将切实有利于保障新岗位上的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开展。
责任编辑:韦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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