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17年5月2日10时至2017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淘宝网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9/02,法院账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海市金海岸大道18号银滩万泉城2区19幢1号房地产。
起拍价:1990000元;评估价:24875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2月28日16:30-16: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竞拍前,务必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查阅法院公开的资料,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的要求报名竞买,充分了解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物的介绍信息,实地看样,了解竞买人资格、委托代理、尾款支付、及办理交割方式等内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执行法院(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不能的风险及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房屋不能交付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过户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相应办证补交的所有支出包括该房屋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开拍前二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确认优先权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5月5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北部湾东路支行,账号:61975750415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79-205237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9-3963199 189779225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