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海中院印发《关于入额法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名单的通知》,明确所有审判团队成员于2月27日起全部到位开展工作。这标志着北海中院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司法改革各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根据该《通知》要求,北海中院全部42名入额法官分入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5个审判大团队,并按照“1?1?1”模式(1名入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建42个审判小团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未入额法官原则上不再主办案件”的要求,北海中院自2月13日起停止给未入额法官分新案。绝大多数未入额法官编入上述审判团队中担任法官助理,个别不愿担任法官助理的,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流。同时,中院同步面向社会招聘18名法官助理、15名书记员,以解决原有法官助理、书记员数量不足问题。
为确保新型审判团队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开展工作,北海中院制定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试行)》。该《工作规范》明晰了入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职责,明确界定了合议庭、审委会等审判组织的审判权,细化了院庭长管理监督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立案分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到院庭长管理监督、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再到案件质量评查、责任追究和法官考评,实现全流程的规制。
北海中院将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为保障,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