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年,矛盾却持续激化,前夫怒而举刀砍伤前妻和女儿,还自残欲跳楼,虽然被劝阻,前妻和女儿也得到及时救治,但既已经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就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海城区法院对杨某礼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杨某礼与前妻陈某原是夫妻,2013年因感情不和二人协议离婚,因为房子是女方婚前财产,所以房产权归女方所有,男方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离婚后,陈某见杨某礼无处可去便给他留了一室让他暂住,二人各自独立生活,互不干涉。然而二人的矛盾却没得到解决且持续加剧。直到2015年7月12日,上午8时许,杨某礼闯进了住处三楼陈某的房间,并用拳头殴打陈某和女儿杨某蓉。陈某仓皇逃至一楼,见状,杨某礼拿了把菜刀从三楼追至一楼,砍伤陈某背部仍不停手,直追着陈某到了巷子口将她砍倒在地,陈某的头部、身体多处都被砍伤。杨某蓉前来护住母亲时也被杨某礼砍伤。随后,杨某礼爬上了房顶用水果刀自残并试图跳楼,后在公安人员的劝阻下放弃,随后公安人员将杨某礼抓获归案。被害人陈某及杨某蓉都全身多处不同程度被砍伤,在医院治疗了半个月才得以出院。
海城区检察院以杨某礼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16年9月28日,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7年1月20日海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礼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杨某礼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39603元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
接到判决书后十日,杨某礼并未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案件至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