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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男子心情不好多次打砸ATM机 获刑二年六个月
作者:叶晓玲  发布时间:2017-01-24 11:57:19 打印 字号: | |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合浦一男子仅因“心情不好”,竟多次砸损ATM机出气。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6年2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裴某因心情不好,独自一人驾驶一辆电动车窜到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财政西路农业银行合浦西场支行ATM自动取款机处,用石头将该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打砸损坏后逃离现场。

 2016年2月28日20时许,被告人裴某因心情不好,独自一人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西路旧新力广场一楼的交通银行ATM机前,持一块类似水泥砖的砖头打砸该银行两台ATM机和一台银行自助终端,将该银行的两台ATM机和一台银行终端屏幕打砸损坏后逃离现场。

 2016年8月16日13时许,被告人裴某因心情不好,独自一人驾驶一辆电动车窜到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财政西路中国农业银行合浦西场支行ATM自动取款机处,用石头将该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打砸损坏后逃离现场。

 2016年9月1日22时许,被告人裴某因心情不好,独自一人驾驶一辆电动车窜到广西合浦县西场镇白沙头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处,用石头将该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打砸损坏后,又窜到西场镇财政西路中国农业银行合浦西场支行ATM自动取款机处,用石头将该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打砸损坏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某多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邹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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