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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明批示称赞
银海区法院审理非法捕捞沙虫系列案件效果好
作者:苏爱苹  发布时间:2016-12-29 17:33:49 打印 字号: | |
  12月22日,北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明在北海中院第30期法院工作简报《银海法院高效审理非常捕捞沙虫系列案》中批示:“银海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打击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的行为,回应百姓关切,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今年以来刘书记又一次通过批示的形式对北海法院工作给予支持和肯定。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高额利润频繁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不仅对当地水产资源造成严重影响,也给沿海滩涂及海洋环境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当地村民多次到市、区、镇三级政府上访,请求加大打击高压水枪捕捞沙虫的不法行为。北海市、银海区两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项行政执法整治,但收效较微。银海区法院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及时组织资深法官研判,对此类行为的法律定性进行讨论,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使用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行为“入罪”的司法建议,获得市、区两级政府采纳。

 2016年8月19日,广西区首例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涉嫌犯罪案起诉到该院,叶大敬院长高度重视,亲自主办此案,快审快结,于8月23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林某祥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该院开辟环保案件绿色通道,先后从快从严审理系列案23件,刑事处罚被告人27人。该院注重统筹运用开庭审判与普法教育两大“法律武器”,狠狠打击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的嚣张气焰,迅速扩大战果,先后三次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非法捕捞沙虫的“重灾区”银滩镇下村和龙潭村,当场审理、当庭宣判,切实提高打击非法捕捞沙虫犯罪的司法震慑力。同时,在银滩镇龙潭市场、下村市场等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咨询,向当地群众宣传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法律规定,详细讲解犯罪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海洋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目前,高压水枪非法捕捞沙虫的行为在北海银滩一带基本杜绝,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11月25日,银滩镇10余名村民代表送来锦旗感谢该院“全心为民 公正执法”。该系列案件的审理还引发广大媒体高度关注,央视《新闻直播间》、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和北海日报、北海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先后对该系列案进行报道,全面营造了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维护北海良好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爱苹)
来源: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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