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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海大道183号北海城市购物广场1112号(建筑面积128.1平方米)房屋网拍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1 11:37:14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月12日10时至2017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9/02,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3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海大道183号北海城市购物广场1112号(建筑面积128.1平方米)房屋。

  第3次拍卖,起拍价:32.4万元;评估价:50.6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月11日10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17年1月10日上午10时,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竞买人竞拍前,务必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查阅法院公开的资料,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的要求报名竞买,充分了解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物的介绍信息,实地看样,了解竞买人资格、委托代理、尾款支付、及办理交割方式等内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该房屋拖欠有物业费用的,竞买人可在交清相关费用后,持相关票据到执行法院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办理退款。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开拍前二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确认优先权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16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北部湾东路支行,账号:619757504152)。

  十、竞拍成功后如买受人没有支付余款,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直接从原买受人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可退还给;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自广西明冠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

  法院看样咨询电话:0779-3963199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茶亭路2号。

  技术咨询:025-83522925

  纪检监督电话:0779-2052379

  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  0571-88158198

 网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2016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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