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丰收的一年,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年初开始,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民商事案件与日剧增的情况,该院积极研究对策,适时启动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菁同志的领导下,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天隆同志主导,其他党组成员及民商审判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该院民商事审判的各项改革工作。
一、合议庭和承办人负责制度全面落实。
今年以来,民商事审判改革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中央“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司法改革目标,全面推进“让审理者审判、让裁判者负责”,合议庭和承办人负责制出台并全面落实,使作为该院重中之重的民商事审判回归司法基本规律,全面提升了审判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切实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把司法公正落到了实处。
二、庭审方式改革成效明显
面对巨大的民商事案件增量,庭审方式改革势在必行。该院原来采取传统庭审方式,倾向于职权审查模式,既费时费力,又容易出现让当事人出现“法官帮助对方”的错误理解。改革后,该院民商事审判采取以“当事人主义”及对抗式庭审方式为主,同时在必要时辅以职权审查模式,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和能力,使裁判者中立性增强,提高了审判程序的公正性,也大大减少了庭审不必要的环节,显著提高了庭审效率。为达到“繁案精审、易案简审”的目标,针对案件的繁简和不同,该院创新性的提出了要素式庭审、简易审理和即时宣判制度,并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重新设计庭审笔录模板,使庭审回归对案件焦点问题的重点审查,在提高庭审效率同时,大大强化了庭审的有效性。
三、民商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成型
为使民事裁判文书更易于普通人民群众理解,增强裁判文书的可理解性和有效性,该院创新性地推进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和繁简程度,该院出台了《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样式》,创新了裁判文书格式,提供了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模板,供审判人员研究和使用,使裁判文书的制作效率大为提高,也降低了普通人民群众对裁判文书的阅读成本,更加理解裁判文书的核心内容,更加利于案结事了和提高裁判文书的权威。
四、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
面对繁重的审判压力,该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立案开始,该院对案件进行繁简形式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对进入诉讼的案件确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使“繁案精审、易案简审”得到切实落实。对于可以诉前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解结案。对于纯支付型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督促程序,对此,该院出台《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支付令实施办法》,为当事人和该院审判人员提供指引。该院通过调研引进全国其他法院先进做法,重建诉讼服务中心,扩大职能范围,引入律师协助化解信访申诉案件,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提供了现实和必要的条件。
五、民事送达方式创新
民事送达工作是民商事审判至关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民商事审判的效率和有效性。此前,民事送达往往不能直接送达当事人而出现大批量案件公告,不仅严重影响了案件审理期限,损害了当事人的审限利益,使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也产生了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重大问题。该院针对送达问题,研究出台了《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民事送达工作指南》,细化了送达程序,简化了公告送达的流程,提高了送达的可操作性,强化了诉讼原告提供诉讼对方基本信息的责任,与时俱进地强化了运用网络媒体公告的送达方式,创新增加了电子电话送达方式,切实提升了送达了有效性,也大幅遏止了虚假、恶意诉讼的情况发生,使民商事审判进入良性循环。
通过上述改革,民商事审判工作发生了富有成效的良性变化,审判效率提升明显,审判质量大幅提高,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发改率显著下降,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满意度敏性提升。相信,通过改革的持续推进,海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