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上午,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设的庭长接待室,当事人彭某正在向值班庭长咨询执行案件立案问题,值班庭长是办案经验丰富的民二庭张庭长,业务精通的她详细地向彭某说明生效判决可供执行的内容,为当事人的执行案件立案事项耐心解答。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大量的案件涌入海城区人民法院。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促进案件的繁简分流,进一步实现司法便民、利民的法治目标,海城区法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了《院领导、庭领导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制度》。2016年12月1日该院正式开展庭领导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活动,各个业务庭庭领导从办案和其他业务安排中,挤出时间到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利用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亲自处理立案信访案件,将部分案件有效化解在诉讼之外,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