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广西法院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本院工作实际情况,从法警大队抽调4名法警,成立司法警察大队执行中队。此举进一步发挥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职能作用,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
执行中队派驻执行局,隶属法警大队和执行局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执行活动、执行强制措施实施、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等。除此之外,执行中队还参与实施司法拘留,扣押“老赖”,协助冻结扣划,参与案件归档工作,同时也参加法警大队和法警支队组织的训练等。成立司法警察执行中队以来,该院努力将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执行处突尖兵。执行中队的成立将突出司法威慑,有效遏制抗拒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