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法院受理莫某诉合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终于促成该行政诉讼案件撤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莫某的父亲因家族纠纷一直无法在涉案宅基地上建房,其父亲过世后,经其所在镇政府确权将涉案宅基地确认给莫某管理使用,于是莫某以求助上访的方式让住建局给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住建局则以信访的方式回复莫某,让其提交书面材料,后因莫某的申请表没经其所在村小组的村民签字不符合规定办理许可证,住建局不给其办证,遂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发现莫某家境困难,一直都没有稳定居所,其一直住在茅草房里,其母亲、妻子及孩子则寄居在舅舅家,因莫某与其所在村民小组存在矛盾,其村小组村民不肯在莫某申请办证的材料上签字,所以造成办证材料不齐全。庭审中,住建局表示能理解莫某的难处,会认真再调查此事,做到以人为本。
庭审后,为了更好更快地帮莫某解决住房问题,该院启动联动机制,积极联系各相关单位,经过相互配合,重新协调处理,现住建局已给莫某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莫某也于近日向该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