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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系列报道之六:

合浦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作者:叶晓玲  发布时间:2016-11-10 15:31:56 打印 字号: | |
  • 当事人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 合浦县委政法委 庞书记 讲话
  • 集中发放案款
  2016年11月9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并举行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媒体通报该院近期执行工作情况。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合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新永,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祥稳、民二庭庭长、新闻发言人顾能凤以及该院全体执行干警、部分申请执行人出席了此次活动。合浦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24个执行联动单位代表、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案款涉及申请执行人20人、被执行人27人,执结到位金额7223183元。这是该院贯彻落实最高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

 该院董院长向社会媒体通报了该院近期执行工作中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一是专项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该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充分沟通协商,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试行)》,对工作中涉及的拒不执行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是严惩失信老赖。对于失信老赖,该院还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曝光的方式,形成失信老赖无处藏身的高压态势。截至11月9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共有266人,通过采取搜查、扣划等强制措,拘留12人,积极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三是集中力量强制执行。该院运用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银行、公安、工商、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对接,快速查询、控制被执行人的存款、土地房产、债权、车辆等财产,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该院对追索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以及涉及金融安全风险的执行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自动履行。

 五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将各机关单位、各乡镇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县综合治理绩效考评方案中,促使各机关单位、各乡镇加大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扎紧抓实。完善解决执行难的联席会议、执行联动等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执行共治格局。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执行工作则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今后工作中,该院坚决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申请人的生效裁判权益在我们的执行工作中得以实现,努力让每一位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努力让每一位人民群众都感到满意!

 “感谢法院为我们公司追回了这20万执行款,保障了我们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广西合浦双合石膏矿公司负责人拿到执行款后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现场送上“执法如山 办案神速”锦旗致谢。据悉,活动当天,该院共收到4面致谢锦旗、一封感谢信。

 合浦县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在讲话中对法院在“执行月”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执行难问题是广受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实感受,一定要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对今后的执行工作,庞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要求,向社会各界传达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定;二是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执行工作中要动真格、抓老赖,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三是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协助、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来源: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邹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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