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新永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集体约谈了该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并对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工作要求。
董院长指出,本次集体约谈活动目的在于强调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告诫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管好自己的人,带好自己的队伍,更要当好遵守规定和廉洁司法的表率,切实地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确保全院干警不出问题。
最后,董院长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对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既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亦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三是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不同的意见;四是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将学习与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将研究工作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以不断进取的精神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