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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考试“过关费”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一科长获刑
作者:韩唐琦  发布时间:2016-09-30 11:11:41 打印 字号: | |
  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过关费”,帮助未过关或未参加规定的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学员通过考试,9月28日,海城区法院依法对原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培训管理科科长的吴善忠涉嫌受贿罪一案作出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是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1999年7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吴善忠任该管理处培训管理科科长期间,负责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监督、考试、汽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营运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年审等工作。

 2009年至2013年1月间,被告人吴善忠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字的方法,帮助考试未过关或没参加操作考试的驾校学员“过关”,通过这样的方式,吴善忠共收受贿赂费56000元。随后,吴善忠自首并退出所有赃款。

 海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善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数额较大的贿赂费,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吴善忠认罪态度好,主动投案,有悔罪表现,有自首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等规定,认定被告人吴善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来源: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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