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老赖”进行“斗争”,法院对“老赖”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就是惩戒的手段之一,但一次强制拘留之后不代表法院就对“老赖”放松了警惕,惩戒后依然赖皮,强制拘留也将对“老赖”紧追不舍。9月8日,海城区法院执行局冒雨执行,将一名曾因欠款不还被强制拘留的“女老赖”郭某进行了第二次强制拘留。
被执行人郭某曾于2014年至2015年间先后向申请执行人王女士借款共282000元。2015年1月17日,郭某向王女士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到王女士30万元,并口头约定借款期间利率为月息0.25%。此后,郭某支付了2015年4月30日以前的利息,本金及之后的利息未支付。王女士多次追讨无果,于2015年5月14日诉至海城区法院。此后经法院调解,郭某、王女士于2015年7月23日达成协议:郭某自愿归还322500元(其中本金30万元、利息22500元)给王女士。此后郭某并未按协议要求归还欠款,于是王女士在2016年1月4日向海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7月,一直查不到行踪的郭某终于在其家中出现,海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将其堵在家中,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搜出了现金1712元,各式银行卡28张,银行存折5张以及若干金银戒指等,鉴于郭某明显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拘留15日,并处罚款2万元。
7月23日,拘留期满的郭某获释,然而回家后的郭某未将法院的处罚引以为戒,依然对法官的劝诫当成耳边风,侥幸以为法院强制拘留一次之后会对她放松“追债”,释放后的两个月以来屡向法官打空头支票,被强制拘留前承诺的还款计划也屡次拖延。9月8日,执行干警再次敲响郭某的家门,将依然拒不还款的郭某带回法院。郭某在执行法官的最后通牒下联系其子,向法官表示其子会尽快代她还钱。但是在法官眼里郭某已经“前科累累”毫无信用可言,确定郭某仍然不打算立即还钱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郭某再次强制拘留。时隔两个月,郭某为她的“老赖”行为再次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