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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评估拍卖机构诚信管理处理情况通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6-09-06 09:00:08 打印 字号: | |

2016评估拍卖机构诚信管理处理情况通报(第一期)

1、广西国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受理  (2016)北司评字第45号 评估北海市振星大厦2408号房屋期间,未经批准不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完成委托事项(超期30个工作日结案,且不按要求预先报送初评结果)。故给予扣35分并暂停备选评估资格三个月处理。

2、广西公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中锋大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受理  (2016)北司评字第54号 评估北海市淀粉总厂的土地房产及设备 (鉴定类别)期间,未经批准不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完成委托事项(超期25个工作日未结案,且不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申请延期)。故给予扣25分处理。

3、广西衡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受理  (2016)北司评字第61号 评估北海市海城区上海路银屋花园A-14-1号房屋期间,未经批准不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完成委托事项(超期15个工作日未结案,且不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申请延期)。故给予扣15分处理。

4、广西龙辉拍卖有限公司:在受理  (2016)北司拍字第10-2号 拍卖位于北海市银海区广东南路以西、金海岸大道北凯?N银滩假日公寓1单元2103、0706号房屋期间,未经批准不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完成委托事项(未按规定在30日内完成拍卖 ) 。故给予扣15分处理。

5、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受理  (2016)北司拍字第6号 拍卖位于防城港区的5处房产期间,未经批准不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完成委托事项(报名材料不按时送至本院,造成竞买人不能及时报名)。故给予扣5分处理。

6、广西龙展拍卖有限公司:在受理  (2016)北司拍字第14-2号 拍卖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湖南路瑞曦花园2号房地产期间,未经批准不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完成委托事项(不按要求按时送报名表) 。故给予扣5分处理。

7、广西平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受理  (2015)北司拍字第81-3号 拍卖被执行人位于北海市铜鼓里“华海小区”B1型住宅楼一单元402号房,二单元202号、301号、302号,B2型住宅楼二单元302号房共5套房产、三间杂物房、2间车库的房产及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期间,违反网络联合拍卖规定操作(拍卖会现场无拍卖公司名称标志、拍卖师报价错误)  。故给予扣10分。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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