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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法院组织学习《问责条例》及“十个严禁”
作者:季辰  发布时间:2016-08-31 16:15:18 打印 字号: | |
  • 专题学习现场
  • 邓秀勉作学习辅导
  8月26日下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广西区纪委“十个严禁”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党内新法规,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参加会议。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邓秀勉在会上传达了广西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精神,并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广西区纪委“十个严禁”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问责条例》及“十个严禁”本质要义,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各部门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照“十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逐条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当前执纪审查的重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来源:银海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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