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在福成镇松明村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赖大爷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一案。法院考虑到赖大爷年事较高,且案件属于发生在村内的伤害案,案件审理对村民亦具有较大的教育意义,因此决定将巡回法庭开到村里。该村30余名村民到场旁听庭审。
据悉,被告人赖大爷现年80岁,是北海市福成镇松明村人。被害人陈某凤现年72岁,与赖大爷为同村邻里。两人因家长里短积怨已深。2015年7年31日中午,他在同村人莫某坤家门前和被害人陈某凤再次发生争吵,言语不和后拉扯打斗。赖大爷用手掌大力砍打陈某凤的右臂,致使陈某凤右侧锁骨受伤倒地后又打了陈某凤的脸部两巴掌,随后离开现场。经鉴定,陈某凤右侧锁骨骨折已达轻伤二级。2015年9月9日,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决定对赖大爷实行监视居住,2016年7月28日移送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赖大爷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赖大爷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持异议,情绪比较激动:“我没有打她(被害人),我不认罪,也不用赔偿。”被害人陈某凤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赖大爷却辩称没有打人。眼看双方将起争执,法官适时释法说理,让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了解法律规定,理清是非曲直,准确“评判”案件。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法庭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大部分村民不懂法,我们法院把庭审开到辖区乡村,让村民亲眼见证庭审,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庄严。”该案刑事法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