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示
北海监狱于2016年5月份提请对罪犯米润仕、黄万新等137人进行减刑,本院于2016年6月21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现将开庭14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1、罪犯钱洪耀,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3月9日起至2017年3月8日止)。
2、罪犯梁冬宁,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二年七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05年5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止)。
3、罪犯朱伟忠,男,犯抢劫、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已获减刑三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03年12月18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4、罪犯梁祖欣,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06年9月16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止)。
5、罪犯蓝新佳,男,犯盗窃、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2年8月16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
6、罪犯丁亚屏,男,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已获减刑十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0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27日止)。
7、罪犯曹家养,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4年2月1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获减刑三年三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04年2月13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止)。
8、罪犯谭汝才,男,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4月9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止)。
9、罪犯卢振爵,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
10、罪犯潘如吉,男,犯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已获减刑二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04年11月11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止)。
11、罪犯唐文杰,男,犯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已获减刑三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05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止)。
12、罪犯叶文良,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一年三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2010年9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05日止)。
13、罪犯凌源,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0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3日止)。
14、罪犯马允田,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2009年12月17日减至无期徒刑,2011年12月6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获减刑一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07年6月14日起至2027年5月5日止)。
以上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在服刑改造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真实姓名。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减刑的,将依法取消对该罪犯的拟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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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