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阳光执行,2016年7月19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就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举行执行听证会,共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参加听证。
2014年4月,该院受理了原告李某就与被告伍某俊、伍某权、伍某月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伍某俊、伍某权、伍某月共同偿还原告李某就借款本金1965098元及利息70085.47元。但被告并没有如期履行,原告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即伍某俊、伍某权、伍某月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如逾期不履行,将拍卖在审理过程中查封的被执行人所有的商住用地、房屋、种植的2315.4亩林木等财产,但被执行人仍未自觉履行,该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所有商住用地、房屋、种植的2315亩林木等财产。其中,2315.4亩林木于2016年1月14日被拍卖。
但案外人陈某明以法院拍卖的2315.4亩林木系其所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撤销该执行裁定,终止对该2315.4亩林木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的执行。为妥善处理该案,促使案件更好地执行,该院决定举行执行公开听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依法对此次听证过程进行监督。
在听证中,申请执行人与异议人充分发表了陈述、辩论意见,9名证人出庭作证,因案情复杂,合议庭没有当庭裁决。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证,是银海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以达到以公开促公正目的有效途径。该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宣传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让人大代表对执行难问题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规范了执行员的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