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示
北海监狱于2016年3月份提请对罪犯王波、农贤训等205人进行减刑,本院于2016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现将其中的20人及罪犯张永逵的情况公示如下:
1、罪犯苏其套,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止)。
2、罪犯詹少辉,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三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2006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止)。
3、罪犯庞贤斌,男,犯抢劫、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三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06年4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止)。
4、罪犯黄平,男,犯抢劫、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3年5月22日起至2016年8月21日止)。
5、罪犯米祯运,男,犯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2007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7月29 日止)。
6、罪犯林日山,男,犯抢劫、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已获减刑六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4年5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止)。
7、罪犯范富崇,男,犯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已获减刑一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止)。
8、罪犯梁琼文,男,犯抢劫、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已获减刑十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9、罪犯曾训吉,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已获减刑一年四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止)。
10、罪犯陈富仪,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获减刑一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0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
11、罪犯林付,男,犯强奸、抢劫、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已获减刑三年九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四个月(刑期从2004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29日止)。
12、罪犯陈远进,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二年八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08年6月5日起至2019年10月4日止)。
13、罪犯黄明,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9月24日止)。
14、罪犯归权锋,男,犯盗窃、抢劫、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2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
15、罪犯韦培庆,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止)。
16、罪犯李世平,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2007年8月12日减为无期徒刑,2009年9月11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已获减刑二年十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2009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
17、罪犯许文利,男,犯抢劫、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
18、罪犯劳源伟,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6月23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已获减刑一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2011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
19、罪犯冯升,男,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0、罪犯谢绍琪,男,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2月23日起至2027年2月22日止)。
21、罪犯张永逵,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非法拘禁、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止)。
以上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在服刑改造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真实姓名。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减刑的,将依法取消对该罪犯的拟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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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