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 日,区高院减刑、假释案件检查小组到我院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展综合检查。检查小组通过现场检查案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的形式进行检查。
区高院检查小组首先对2015年度减刑幅度2年以上(含2年)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及假释案件的所有卷宗逐一进行现场集中检查,随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北海中院审监庭叶庭长向区高院检查小组汇报了2015年我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基本情况、我院此次的自查情况,以及我院减刑、假释案件的具体做法等,同时还提出了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的整改建议。
区高院检查小组对我院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违规情况,而且能够主动探索审理的新模式,如在全区法院中率先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微博直播庭审及案件装订做到一案一卷等等。同时,检查小组也根据检查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如裁定文书的书写应更加规范。之后,检查小组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区高院对今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指导精神及具体应把握的原则。
通过此次对减刑、假释工作的综合检查,我院总结了工作经验,发现了问题,明确了方向,为今后继续依法规范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