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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法院执行月启动“白加黑”与“老赖”斗法
作者:李春瑶  发布时间:2016-05-18 16:17:07 打印 字号: | |
  • 夜晚的拘留所
  • 被执行人姜某做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录入
  海城区法院执行月启动“白加黑”与“老赖”斗法

  5月11日傍晚下班后的“黄金时段”,海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们还在加班加点地与一个“奇招百出”的“老赖”斗法,与执行难作斗争。

  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周某源,与被执行人周某辉系两兄妹,而另一个被执行人是她的大嫂姜某。2006年、2007年与2012年期间为了买房、装修房子及家庭生活开支,兄嫂分别三次向周某源借钱,前后共计借了320179元,并写下借条承诺会按时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则按同期银行利息三倍还款。然而还钱时间到了,大哥却说没有钱,大嫂以与大哥夫妻感情破裂已经分居拒绝还钱。谈到还钱兄嫂如此态度,昔日亲密的一家人只能对簿公堂。

  海城区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双方债务关系成立,确认该借款是在两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理应由两被告共同偿还,因此法院判决周某辉、姜某共同须偿还借款本金320179元及利息31509.68元给周某源。

法院判决生效后,兄嫂一个坚持说没钱,一个不愿意还钱,周某源再次来到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了财产线索——兄嫂位于北海大道悦发花园的某房屋。海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周某辉、姜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两人仍拒不还钱。法院依法查封了上述房屋,并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价格评估以交付拍卖。评估报告送达后,因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自动履行债务,法院向被执行人周某辉、姜某发出了迁出公告,责令其于2016年4月30日前搬离被查封房屋。周某辉已搬离该房屋,但直至今日,姜某依然拒绝搬离。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姜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拒绝迁出被查封房屋,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对姜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

  5月11日下午,执行法警依法对姜某执行拘留,然而姜某依然拒绝配合,更是“奇招百出”。法警将其带至派出所后,姜某不仅拒绝下警车,更对执行法警一顿抓挠踢打,并且高声叫喊“打人了!打人了!”,最终执行法警和派出所民警合力才将其带下警车并强制其完成违法人员信息录入。

  时间划到了八点,下班时间已经过了很久,然而对于这个什么都拒绝配合的“老赖”,执行干警们还在继续艰苦的执行工作。他们身心疲惫,他们也想赶紧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但是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那句“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他们依然坚守一线,与“老赖”斗法。
责任编辑: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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