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支香烟,19年前被害人陈某被枪杀。19年后,被害人的家属申请至法院,要求作为同案犯的被执行人王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15460元。近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执结该起长达19年的恩怨纠纷,被害人家属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恩怨缘起
1997年1月30日晚上,被告人王某伙同冯某棉(主犯,已被判死刑)、叶某荣(已被判刑)等人朋友家玩时,因被害人陈某拿了不认识的冯某强的香烟来抽,被告人王某及冯某棉、叶某荣就殴打陈某。
在旁人的劝阻下,陈某道了歉。然而,王某一伙仍然不罢休。在陈某和朋友等八人离开时,王某三人拦住其去路,命令他们分男女跪在地上分两排,逐个拳打脚踢。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陈某在挨打之后,被冯某棉掏出钢珠手枪打中其头部,中弹倒地。而后王某一伙人逃离现场。
审理结果
被告人王某潜逃两年多,于1999年9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0年元月5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死者医药费、伤葬费、抚养费共计19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及抚养费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根据,支持赔偿丧葬费及死亡赔偿费。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计15460元。
尘埃落定
2000年3月13日,被害人陈某的父母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王某当时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2004年8月8日,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但经查询,王某仍然无财产可供执行。2005年5月15日,法院终结本次执行。
2003年3月31日,王某刑满出狱。但是出狱后的王某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没有固定收入。
时隔11年,今年的1月7日,听说王某家的土地将被征收有补偿费,陈某的母亲及兄弟姐妹6人来到法院反映此执行线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3月1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王某偿还赔偿费及利息共计19460元,定于今年3月21日前偿还3000元,余款每月28日前偿还500元,直至清偿完毕。在偿还的过程中,若征地发放“两费”赔偿款,王某需一次性偿还余款。
3月28日早上,被害人陈某的妈妈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哽咽地说道:“周法官,我收到第一笔赔偿费3000元了。已经是19年了,老伴去世的时候还在念叨这事呢,真是太感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