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因执行需要,本院公开变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合浦县石湾镇大陆岭的土地承包期限内养猪场的经营权。
二、变卖标的说明:养猪场经营权包含在承租期内土地经营权、地上房屋建(构)筑、生产及办公设备,土地的承包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三、变卖价格:人民币149万元。
四、变卖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意向购买人应于上述期限的工作时间携身份证明到本院司法技术管理室办理购买报名手续。
2、变卖期限内先报名者先买,并于报名当天将变卖价款一次性付入合浦县人民法院帐户,逾期视为弃权,由次后报名者成为优先买受人。
3、期限内如无人购买,结束变卖。
五、本宗变卖标的按现状变卖,有关标的物以变卖时的实物为准,买受人应在报名前对拍品实地察看。本院不承担上述财产存在的未知瑕疵责任,对已告知的瑕疵问题,不保证变卖后的任何责任事宜。
六、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及帐户
收款单位:合浦县人民法院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浦支行
帐 号:613258671249
七、咨询电话:0779-3963199。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