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海波涉嫌运输毒品一案,坐在被告席上稚气尚未褪尽的黄海波,前不久才在看守所内度过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
被告人黄海波,男,1996年10月出生于广东省湛江市,汉族,初中文化,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押上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2日,被告人黄海波驾驶小轿车将毒品从广西柳江县运往广东省湛江市,当日凌晨4时许,当黄海波驾车行驶至合浦县山口镇高速公路桂海收费站时,被警察设卡抓获。警察在其驾驶的车内后座位的踏板上缴获黑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一大包,经称量和鉴定,该批毒品为氯胺酮,共净重7961.2。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海波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黄海波辩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但最终对自己运输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