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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妻弟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姐夫致坠亡被审
作者:张婷  发布时间:2016-03-02 16:18:28 打印 字号: | |
  被害人高某全被妻弟从山西骗至广西北海市从事传销活动,因多次提出自由活动被拒,人身自由受限于传销窝点坠楼身亡。2月26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魏某生、何某、贺某萍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

  据悉,三被告人均是山西人,被害人高某全系被告人魏某生的亲姐夫,被告人何某与贺某萍是夫妻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16日,被告人魏某生将高某全从老家骗至北海市,随后将其安排入住被告人何某的出租房内。为使高某全加入传销组织,三被告人按照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的运作模式,安排其到北海、防城港、东兴一日游以及听课等活动。在被害人高某全明确提出不想加入传销组织并要求返回山西后,被告人一伙仍继续控制被害人的活动行程,以到达发展其成为传销下线的目的。8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魏某生带高某全回到住处,随后高某全从住处坠楼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把高某全叫来北海的目的是让其加入传销组织。在高某全强烈要求回家的情况下,故意拖延高某全的行程来争取时间,限制其人身自由。被害人高某全跳楼死亡与三被告人有直接因果关系。三被告人共同非法拘禁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三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否认,辩称被害人高某全能自由使用手机、可以报警,其没有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银海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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