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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星岛湖法庭被评为2015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作者:梁龙全  发布时间:2016-03-02 15:57:2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合浦县人民法院星岛湖人民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基层前沿作用,把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得到了上级法院以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继荣获“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之后,2015年又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15年9月25日,60多岁的两兄弟因为宅基地纠纷而闹上了法院,法庭的法官从中午十二点就驱车启程,下午两点半准时到达合浦县西场镇民丰村就地开庭。“法官这样来开庭,省去了他们不少功夫。”围观庭审的群众感叹。

  为充分发挥基层矛盾化解前沿作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巡回审理案件每年均有100余件,就地调解案件60余件。法庭的法官为不误农时,便于群众诉讼,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老年当事人院落里调解,在病房和瘫痪病人的床头前开庭,发送法官便民联系卡。该法庭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对所辖案件较远的乡镇群众和老、弱、病、残的贫弱群体主动上门送达、调解、就地开庭等多种形式,同时积极对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风险告知、法制宣传等便民利民辅助性服务。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中,该法庭庭长带领着书记员一夜辗转北海与钦州两地,终于争取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

  “我不愿做被告,在这件事中我又没有责任。你们法院凭什么送材料给我。”2015年仲夏的一天,法庭的法官在送达一起排除妨碍纠纷的案件材料时,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在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后,马上又驱车前往原告处做调解工作。在分析事情的原委以及各自的过错时,法官用当地最朴素的语言与双方沟通,最终原告以撤诉结案。

  为争取案结事了,当事人权益及时得到保护,法庭的法官们还经常开展带案回访活动,在回访中进一步加强调解,促进当事人及时和解。

  “今天既然你们法官来到了家门口,那我就把剩下的债务一并还清吧。”在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后回访时,法官通过对肇事人的调解工作,顺利帮助另外一位未起诉的受害人拿到了赔偿款。

  该法庭仅有法官3人,却负责合浦县星岛湖乡、西场镇、乌家镇、洪潮水库等的案件审理,往来奔波不说劳累,2015年人均结案104件,成为全院人均结案最高的法庭,为此,该庭副庭长黄以富还被评为当年的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累并快乐地工作着

  乡镇法庭苦不苦?

  其实法官的工作很难用苦来形容。当一个人爱上了这份职业,哪怕是再苦再累,那也是在快乐地工作着。

  黄振才,原星岛湖法庭庭长,曾经扎根星岛湖法庭26年。星岛湖法庭对于他,俨然就是一个家,所以每天早出晚归的,他都觉得无所谓。有时候下乡送达,碰到农忙,他也挽起裤脚帮上一把,一边干活一边调解。就是再这样的节奏中,他收获了职业生涯的最高荣誉,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 2015年初,黄庭长轮岗到刑庭担任庭长,原民二庭庭长陈尚希庭长主动提出到星岛湖法庭工作。在陈庭长的带领下,星岛湖法庭干警一如既往地深入群众办案,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深得群众的好评。

  “法庭工作有时候也很难办的。”黄以富在全市办案标兵新闻通报会上发表出他的法庭感受。“但是再难办我也要把案件给办好,再苦我也要快乐地工作着。”

  2015年6月的一天,他带着书记员到党江镇的一个村去送达文书,由于不认识路,去到大概的位置时便询问当地的村民,村民告诉他,被告的家在另一个方向。黄法官便又赶紧跑到刚才那位村民指的方向,结果人家告诉他,刚才给他指路的那人就是他所要找的人。“这个其实没什么,把案件办好才是最重要的。”黄法官笑着跟大家说。事后,在他的努力下,这件货款纠纷案件最终还是调解结案。

  “工作多一点,纠纷就解决得好一点,群众就满意一些。”法官的法庭们总结出来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

  2015年5月的一天下午,一名老妇人走进星岛湖法庭。黄法官经过了解得知,她就是上午刚开完庭的一起离婚当事人陈某的母亲。原来她女儿不理家务被夫家刘某起诉离婚,老人担心离婚后女儿生活拮据,特跑来法庭请求法官多做调解工作。“听完老人陈述后,我分别5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处,针对经济帮助做调解工作。”该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与陈某自愿协议离婚,刘某同意给予陈某经济帮助35000元。
来源:合浦法院
责任编辑:李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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