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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宁良倪、农伟杰等177人拟减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28 14:38:52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示

  北海监狱于2015年12月份提请对罪犯宁良倪、农伟杰等198人进行减刑,本院于2016年1月18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现将其中的177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1、罪犯宁良倪,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五个月二十五天(刑期从2013年8月3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2、罪犯农伟杰,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11月7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3、罪犯李亲林,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四天(刑期从2014年3月11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4、罪犯严海斌,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二个月七天(刑期从2013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5、罪犯邓朝建,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现拟减刑一个月八天(刑期从2014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2月6 日止)。

6、罪犯陈强,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四个月十天(刑期从2008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7、罪犯谭宗斌,男,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五个月十天(刑期从2014年1月17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8、罪犯廖运,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二年十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九个月(刑期从2005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17日止)。

9、罪犯李华,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现拟减刑一年五个月十三天(刑期从2004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10、罪犯黄源业,男,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已获减刑一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9年11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26日止)。

11、罪犯黄忠仁,男,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二十二天(刑期从2013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12、罪犯刘澜涛,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六个月二十五天(刑期从2012年3月3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13、罪犯邓杰,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已获减刑二年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4月2日止)。

14、罪犯黄朝森,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六个月二十六天(刑期从2013年9月4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15、罪犯刘有胜,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已获减刑九个月。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09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8月4日止)。

16、罪犯梁立航,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6月6日起至2016年3月5日止)。

17、罪犯黄仕雄,男,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18、罪犯韦生许,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月8日起至2016年3月7日止)。

19、罪犯李书生,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七个月二天(刑期从2013年9月9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20、罪犯项西,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21、罪犯温光敏,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22、罪犯谢庆基,男,犯抢劫、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已获减刑五年十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五个月(刑期从2006年1月12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止)。

23、罪犯黄本安,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2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5月11日止)。

24、罪犯胡占义,男,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2007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3月13日止)。

25、罪犯马起洲,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3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止)。

26、罪犯陈明业,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2年12月8日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已获减刑四年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2年12月8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止)。

27、罪犯周武龙,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十二天(刑期从2013年6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28、罪犯陶俊初,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十二天(刑期从2011年12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29、罪犯黄克燕,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1月20日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已获减刑六年三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5年1月20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止)。

30、罪犯黄卫,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

31、罪犯唐艺菊,男,犯抢劫、强奸、非法制造枪支、抢夺、盗窃、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已获减刑六年四个月。现拟减刑二年零十四天(刑期从2004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32、罪犯简崇俊,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现拟减刑五个月十五天(刑期从2014年7月22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

33、罪犯黄荣忠,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3月22日止)。

34、罪犯魏宣,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止)。

35、罪犯马政彪,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5月27日起至2016年3月26日止)。

36、罪犯吴知聪,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6年3月27日止)。

37、罪犯刘荣扬,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6年3月27日止)。

38、罪犯李伟宁,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7月31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止)。

39、罪犯黄启传,男,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

40、罪犯钟力,男,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止)。

41、罪犯梁锦,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07年4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42、罪犯吴之胜,男,犯抢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已获减刑三年三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06年8月2日起至2016年6月1日止)。

43、罪犯李宏波,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3年6月2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

44、罪犯沈荣富,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3日起至2016年3月2日止)。

45、罪犯蒙光华,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3月4日起至2016年5月3日止)。

46、罪犯黄善林,男,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3月5日起至2016年3月4日止)。

47、罪犯杨伟态,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二年七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7年1月10日起至2016年3月9日止)。

48、罪犯杨业华,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已获减刑一年一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7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止)。

49、罪犯黄家贵,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已获减刑三年一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0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

50、罪犯黄亚大,男,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14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止)。

51、罪犯陈华顺,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12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

52、罪犯谢乃富,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四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15日起至2016年4月14日止)。

53、罪犯农建华,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止)。

54、罪犯李武伦,男,犯盗窃、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9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17日止)。

55、罪犯晏福龙,男,犯抢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11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18日止)。

56、罪犯蒙流酸,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2年10月19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止)。

57、罪犯苏琴,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3月20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止)。

58、罪犯范政尖,男,犯抢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5月22日止)。

59、罪犯李荣生,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已获减刑一年八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九个月(刑期从2009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止)。

60、罪犯黄奇宁,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五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止)。

61、罪犯苏兴建,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

62、罪犯欧传登,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0年5月27日起至2016年3月26日止)。

63、罪犯李远华,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3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止)。

64、罪犯许维业,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9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26日止)。

65、罪犯施秀强,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3年1月30日起至2016年5月29日止)。

66、罪犯徐昌裕,男,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五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67、罪犯苏小弟,男,犯盗窃、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3年7月3日起至2016年5月2日止)。

68、罪犯罗富庭,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4月4日起至2016年6月3日止)。

69、罪犯梁进喜,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二年八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05年1月5日起至2016年6月4日止)。

70、罪犯韦超伟,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3年1月6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

71、罪犯黄建明,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3月6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

72、罪犯蒋春学,男,犯组织他人逾越国境(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4月6日起至2016年4月5日止)。

73、罪犯韦海深,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3年1月6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

74、罪犯王文高,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13年11月8日起至2016年6月7日止)。

75、罪犯黄俊宝,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

76、罪犯陈永军,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已获减刑一年三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9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

77、罪犯陆汉敏,男,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7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止)。

78、罪犯刘世枝,男,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13日起至2016年4月12日止)。

79、罪犯黄强兴,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7月12日止)。

80、罪犯林大伟,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已获减刑一年三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0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

81、罪犯马骏,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3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止)。

82、罪犯邓荣林,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一年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05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止)。

83、罪犯班福明,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

84、罪犯潘永,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3年11月20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

85、罪犯刘洪浪,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2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止)。

86、罪犯覃品粽,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现拟减刑四个月(刑期从2014年4月24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止)。

87、罪犯卜良冬,男,犯抢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3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止)。

88、罪犯何景山,男,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二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止)。

89、罪犯郭小坤,男,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四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止)。

90、罪犯林安安,男,犯盗窃、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获减刑一年十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一个月(刑期从2007年6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止)。

91、罪犯龙先宇,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28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止)。

92、罪犯袁世彬,男,犯抢劫、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止)。

93、罪犯朱汝展,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三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0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止)。

94、罪犯韦覃兵,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7月30日起至2016年6月29日止)。

95、罪犯廖宗真,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4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96、罪犯陆猛,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二年四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七个月(刑期从2005年7月23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止)。

97、罪犯林志文,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死缓,2003年6月9日减为无期徒刑,2005年6月2日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已获减刑五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5年6月2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

98、罪犯农建光,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10月31日起至2016年6月2日止)。

99、罪犯韦善旺,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7月4日止)。

100、罪犯黄雄,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7月4日止)。

101、罪犯庞永权,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2年9月6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止)。

102、罪犯翟高锋,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3年8月7日起至2016年6月6日止)。

103、罪犯农腾生,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3月7日起至2016年5月6日止)。

104、罪犯付海锋,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拟减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2003年3月9日起至2016年9月8日止)。

105、罪犯沈文兴,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六个月(刑期从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6月9日止)。

106、罪犯游勇,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7月9日止)。

107、罪犯颜胜文,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二年九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05年4月12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

108、罪犯李松蓉,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三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7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止)。

109、罪犯李玉和,男,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5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4日止)。

110、罪犯黄东海,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

111、罪犯陈学宜,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5月16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

112、罪犯杨?,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七个月(刑期从2013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止)。

113、罪犯陈海明,男,犯组织他人逾越国境(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五个月(刑期从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16年5月21日止)。

114、罪犯孙继福,男,犯组织他人逾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三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22日止)。

115、罪犯李兆京,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23日止)。

116、罪犯陈彬,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5月26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

117、罪犯韦亚冬,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0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止)。

118、罪犯沈英德,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拟减刑五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4日起至2016年4月3日止)。

119、罪犯李有庆,男,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3月4日起至2016年6月3日止)。

120、罪犯吴永雄,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7月7日起至2016年8月6日止)。

121、罪犯姜美成,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止)。

122、罪犯韦世良,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

123、罪犯陈武龙,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5日止)。

124、罪犯许才荣,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5日止)。

125、罪犯梁立起,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10月21日止)。

126、罪犯韦兆来,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11月29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127、罪犯邱世文,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128、罪犯廖佰聪,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止)。

129、罪犯廖树升,男,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7月10日起至2018年9月9日止)。

130、罪犯何远腾,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3月16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

131、罪犯陆家旺,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9月8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止)。

132、罪犯王新贵,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10月27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止)。

133、罪犯王易强,男,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获减刑一年四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四个月(刑期从2009年11月7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

134、罪犯梁容荣,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获减刑一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0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5月5日止)。

135、罪犯赵官山,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3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止)。

136、罪犯刘朝生,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已获减刑一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五个月(刑期从2010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1日止)。

137、罪犯黄浩华,男,犯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4月20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止)。

138、罪犯黄泽虎,男,犯盗窃、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4月23日起至2019年6月22日止)。

139、罪犯李志明,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9年5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

140、罪犯钟永辉,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0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

141、罪犯简雪勇,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3年6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142、罪犯韦东紧,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1年12月28日起至2019年10月27日止)。

143、罪犯李伟平,男,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7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止)。

144、罪犯蒋巧维,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11月7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止)。

145、罪犯韦二传,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已获减刑十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2月9日止)。

146、罪犯苏国辉,男,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已获减刑一年五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09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147、罪犯冯荣权,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3年2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止)。

148、罪犯吴伟富,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已获减刑一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

149、罪犯梁可钦,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8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止)。

150、罪犯石姚荣,男,犯抢劫、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止)。

151、罪犯农孟刚,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月6日止)。

152、罪犯李崇钦,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八个月(刑期从2012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

153、罪犯黎福华,男,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止)。

154、罪犯黎特峰,男,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3年3月4日起至2021年4月3日止)。

155、罪犯蒙元飞,男,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

156、罪犯黎壁,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2年6月17日起至2021年6月16日止)。

157、罪犯蒙肇来,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27日止)。

158、罪犯卜盛宝,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已获减刑一年三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

159、罪犯黄全财,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十个月。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9日起至2023年1月8日止)。

160、罪犯利进华,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2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2月11日止)。

161、罪犯夏文同,男,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2009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12月16日止)。

162、罪犯李维奇,男,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八个月(刑期从2010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

163、罪犯林继文,男,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7月24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

164、罪犯林国泰,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已获减刑十一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止)。

165、罪犯郑传伍,男,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止)。

166、罪犯卢永毅,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23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止)。

167、罪犯梁远禄,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一年三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0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止)。

168、罪犯钱明皇,男,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一年二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

169、罪犯黄跃,男,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止)。

170、罪犯吴汝剑,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九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6月3日起至2024年11月2日止)。

171、罪犯巫德亮,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十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

172、罪犯黄富明,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十个月。现拟减刑十个月(刑期从2011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止)。

173、罪犯何升源,男,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已获减刑九个月。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1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2月18日止)。

174、罪犯凌海佳,男,犯强奸、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现拟减刑十一个月(刑期从2012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

175、罪犯黄祖林,男,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1年8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176、罪犯何怀发,男,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拟减刑一年(刑期从2013年5月21日起至2027年5月20日止)。

177、罪犯韦万就,男,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现拟减刑九个月(刑期从2013年7月25日起至2027年10月24日止)。

以上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公示对象在服刑改造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真实姓名。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减刑的,将依法取消对该罪犯的拟减刑。

地址:北海市茶亭路2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608室。

联系电话:0779-3963278   邮政编码:536000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北海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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