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把我从广州找回来,把钱还了,不用再躲了,心里踏实多了。”张某把10000元履行款交到申请人吴某手中时,感慨地说。
2015年1月14日,广西合浦法院执行办公室里,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张某与吴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 行赔偿款,双方自2009年积累下来的矛盾成为过路仇人,如今冰释前嫌。
2009年8月29日,张某驾驶载客三轮摩托车搭载吴某的爱人与江某发生碰撞,造成车上夏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 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该事故江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经法院审理,江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等人8.8万元;张某则赔偿吴某等人1万元。
判决后,因江某及张某也是农民,生活困难,均没有及时履行赔偿款,导致原本悲伤的吴某一家更加气愤,遂纠集族人到两家门前进行围堵多日。之后张某为躲避债务,带着家人长期逃匿,躲避法院执行。江某出狱后也带着家人外出打工,躲避法院执行。
张某与江某的躲避让生活困难的吴某一家雪上加霜。为解决吴某一家的生活问题,法院曾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给吴某一家。同时,考虑到年关将至,为让吴某一家过一个舒心年,执行法官决定寻找到张某和吴某,督促履行义务,维护吴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线索,执行法官先是在广西各地找寻无果后,经过多方打听,才了解到张某和江某均躲在广州打工,遂驱车 前往,找到了江某和张某,经过说明躲避执行的法律利害关系后,江某同意将打工多年的积蓄来履行债务。考虑到江 某外出打工也不易,在法官的调解下,吴某家人同意与江某达成协议,以江某支付4.5万元和解结案。张某也跟着执 行法官回到合浦,亲自将1万元履行款交到吴某手中,放下心中的一块石头。